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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光彩公益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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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资产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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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
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开展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项目 的管理 , 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、规范、高效,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,维护基金会、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,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 及《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章程》 ,制定 本 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是基金会公益项目开展的日常管理制度 。 第三条 基金会建立网站信息库,对资助项目进行信息公开。 第二章 项目立项管理 第四条 项目的立项与管理工作须符合 国家法
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
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第一章: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的信息公布活动,增强管理透明度,提高社会公信力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《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》、《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,制定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(以下简称本制度)。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规范公开各项内部管理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。基金会将根据本制度的要求,切实开展各项信息公开工作,满足管理机关以及社会公众对基金会信息
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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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遵照北京光彩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宗旨和捐赠者意愿,发展社会公益事业,加强基金管理,维护捐赠人、受益人及本会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、中国人民银行《基金会稽核暂行规定》,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法规制度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金,是指基金会依法受赠的各项有形资产(包括货币资金、有价证券、房地产、设备等实物形态的财产)、无形财产(包括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等有法律效力和开发价值的财产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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